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商标权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基本标识,在企业经营中承担着企业形象的重任。作为无形资产,商标是企业融资、投资等经济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素。甚至在企业遇到困难时,根据商标的知名度,企业也可以变卖商标以解燃眉之急。商标的益处颇多,但在企业经营中对于商标权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了解这些风险并且采取防范措施,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壮大。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商标权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1、企业名称(字号/商号)选用中的侵权风险及防范

完整的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切忌“搭便车、傍名牌”行为,否则会被诉侵权,同时违反反正不当竞争法,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例如,四川海底捞火锅状告底海捞火锅索赔250万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奇特足以引人无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商标注册不能对抗使用在先的企业字号。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性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如何在企业名称中进行商标风险防范呢?一、确定企业名称前认真检索,看是否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冲突,如企业字号、商标、产品名称等;二、不傍名牌、不搭便车,走自己的品牌之路;三、注重对自己企业名称的全面保护,如将企业字号同时申请为商标,并在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中突出使用,加深消费者印象,扩大社会影响;四、发现侵权行为及时制止;五、.如要使用他人字号经营,事前应获得合法授权(如特许加盟)。

 

2、企业对外宣传中的风险及防范

这类风险主要包括,产品名称、包装、装潢、与知名商品的名称、商标相似性的风险。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同时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3、贴牌生产(OEM)

俗称“委托生产”或“代工生产”,本质是受委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为其加工生产产品并贴附委托方的商标,获取加工费用,自己没有该商品的销售权。OEM中的商标侵权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形:一、国内加工企业在贴牌生产合同规定的数量范围之外,自行生产加工带有国外委托企业注册商标的商品并进行销售。二、国外企业在没有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委托国内企业贴牌生产加工侵权产品,侵犯其他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三、国外企业仅在其本国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未在中国申请注册该商标,而国内其他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己经对该商标进行了注册。OEM可能承担的风险形式有6中:委托方可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品牌声誉受损;委托方提供的商标是第三人的商标;OEM厂商未经委托方统一擅自在市场上销售OEM产品;OEM厂商在销售产品是违反我国商标法中的规定;OEM产品上标注了假冒的厂商、厂址、产地。其风险防控在于签订详尽的合同,并规范OEM中的商标标识的标注行为。

 

4、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网络平台引发的侵权行为,各大电商平台是商标侵权的重灾区。同时还要注意商标在国外被抢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