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镇”商标维权惹争议,官方:已叫停

“逍遥镇”商标侵权,多家商户被起诉

11月21日,一则#胡辣汤店老板因摘掉逍遥镇门头哭了#的词条冲上微博热搜,引发舆论热议。点进该词条,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大参考”(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栏目官方微博)发布的一则短视频,视频中,一家胡辣汤店的老板·情绪略显激动,在谈及家里开了25年的早餐店被迫改名时一度掩面哭泣。

视频截图

 

这是怎么回事?

 

据河南焦作、濮阳、安阳等地商户反映,近段时间以来,因为门牌上使用了“逍遥镇”三个字,多家商户遭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侵犯商标权的名义起诉,被起诉的商户将面临3万元到5万元的赔偿。因为害怕火烧到自己身上,目前已有不少商家被迫拆除招牌中的“逍遥镇”字样。

 

胡辣汤是我国河南省名小吃,也是中华风味名小吃之一,一贯以辣味醇郁、开胃健脾著名。历史记载,胡辣汤发源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因此,“逍遥镇胡辣汤”的招牌往往意味着正宗、地道,在当地和全国都小有名气。也正是得益于此,近代以来,无数打着“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河南小吃店在全国遍地开花。

 

胡辣汤

 

2003年,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立,并在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政府的主导下,将“逍遥镇”三个字作为胡辣汤品牌名称注册为商标。

 

18年来,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一直处于隐身状态,很多当地人都不知道这个协会的存在,也不知道“逍遥镇”早已被注册成商标,如今突然跳出来“维权”,不少商户表示“接受不了。”

 

不止是接受不了被起诉索赔的事实,也接受不了协会不提前告知就起诉的行为,更接受不了一个由当地人推广起来的品牌,如今却不能用了。

 

“干了七八年了,莫名其妙收到一张法院传票,说我侵权了。”

 

视频截图

 

“商标注册这么些年,为啥中间不吭气,不是靠大家给他推广,他能推广出来?”

 

视频截图

 

接受不了怎么办?有收到法院传票的商户找到法院询问,被告知可以选择庭前调解。按照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提供的原告方说法,只要商户加入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并且每年缴纳一定的会费,就可以不开庭。缴纳会费的标准按地区划分,逍遥镇本地人一年1000元,不是逍遥镇本地的一年5000元。

 

官方发布通告,叫停“维权”

 

事件经媒体报道,在社交媒体上爆发热议。

 

有网友认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逍遥镇”商标的行为涉嫌恶意抢注,打着保护品牌的旗号勒索商户。

 

 

有网友惊呼,沙县小吃,兰州拉面危险了。

 

 

还有网友质疑,逍遥镇是地名,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将其注册为商标的行为不妥。

 

 

面对争议,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高朋回应称,起诉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经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逍遥镇”的商标权益,使逍遥镇胡辣汤产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加入协会之后,首先对于技术不过硬、不过关的一些商户,我们这边会进行一个免费的重新培训,后期这些都是免费的,绝对不是‘割韭菜’。”

 

但很显然,舆论并不买账,商户也对该协会起诉店家、“逼迫”店家入会的行为无法理解。

 

事件持续发酵,11月21日晚,针对“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商标维权一事,河南周口市西华县相关部门发布通报,责令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商标起诉事宜。

 

 

协会注册商标是否合法?商家真的侵权了吗?

 

在对此事的讨论中,笔者发现,部分网友认为地名不可以注册商标,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误认知。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逍遥镇作为镇级名称,不在《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的范围内,因此,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向商标部门申请注册“逍遥镇”商标是合法的。

 

但这并不表示商家使用“逍遥镇”作为招牌就一定侵权,原因有二:

 

首先是很多商家并不知道“逍遥镇”已经被注册成商标,所以不构成恶意侵权;

 

其次是很多商家使用“逍遥镇”作为招牌的时间远超“逍遥镇”被注册成商标的年限,不存在蹭该商标热度的嫌疑。从法律上讲,在‘逍遥镇’被注册为胡辣汤品牌商标前,就已经使用这一名称的,拥有在先使用权,可以不经过授权继续使用。

 

至于使用“逍遥镇”作为招牌的时间晚于“逍遥镇”商标注册时间的商户,则需要警惕其中的法律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查询发现,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共注册了三类“逍遥镇”的商标,涉及食品、方便食品和餐饮住宿。这意味着,不仅是经营食品的商户,使用“逍遥镇”作为招牌的酒店、客栈、旅馆也有侵权风险。

 

 

内容来源:诺正知产

作者:小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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