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经过国家权威机构评估后,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无形资产都可以直接用来投资融资,出资比例最高可以达到70%。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专利技术出资比例最高可占到注册资本的100%。
专利技术出资需要具备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专利技术出资的具体流程如下:
1、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2、由专利所有权人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办理专利权变更登记及公告手续。
3、工商登记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有关专家对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专利权转移手续。
4、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国合营者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现在以专利技术出资也可以成为公司的大股东,享有更多的权益。高质量专利的增加既有利于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也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