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经过了保护期的专利能否申请无效?

小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留言板块上发现有人提出了“针对已经过了保护期的专利能否申请无效?”的相关问题。提问者称,最近有专利权人起诉其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专利权,但其咨询律师后发现该专利存在以下情形:1、该专利目前刚刚过期,但是该专利权人声称其公司侵犯专利权时还未过期;2、该专利经过法律顾问评估,存在无效宣告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该专利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说明书未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说权利要求书不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在此情形下,对于目前已经过了保护期的专利,是否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专利无效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出答复: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 的专利。可以针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关于无效宣告程序的一些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作出相关提示:

1、请求人应当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

2、请求人应当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

3、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专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1500元。

4、无效宣告请求范围、理由和证据。(1)请求人应当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明确无效宣告请求范围。(2)无效宣告理由仅限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理由,并且请求人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的条、款、项作为独立的理由提出。(3)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就一项专利权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请求人不得针对同一专利再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所述理由或者证据因时限等原因未被所述审查决定考虑的除外。(4)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人需要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5)请求人应当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提交证据的,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

5、相关表格,您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政务服务-专利-表格下载-与专利申请相关-复审及无效类栏目中获取相关标准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