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主或已成为侵犯版权的重灾区-诺正集团

平时大家休息时间都在干嘛?除了出去溜达溜达,相信绝大所数人大部分休息时间都在耍手机,在各大长短视频平台上冲浪。各大cmn机构孵化的网红博主(俗称up主)卖力表演,只为获取一些流量。然而视频的制作却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涉及到题材、文案、拍摄手法、配乐、剪辑等,各个环节都有可能侵犯版权,经常会看到大小博主因侵权事件互撕,也有态度端正诚恳道歉并作出相应赔偿的。

 

著名网红papi酱cmn公司旗下博主因视频配乐未被音乐创作人授权陷入纠纷,好在其态度良好,愿意按一审法院判决赔偿对方7000元损失,并公开道歉。博主也表示,对于对方提起的二审上诉,也会服从法院判决。作为一名拥有近百万粉丝的博主,其影响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能互联网带给我们的讯息过于奇葩,虽然侵犯版权违法,但愿意赔偿并公开道歉总比那些抄袭了还发动粉丝网暴原博主的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现如今我们对不良事件的容忍度越来越高了。

该博主也分析总结了自己为什么会侵犯他人版权,并了解了很多关于音乐版权的法律知识,值得每一个自媒体人反思和学习。版权意识太差是侵权的主要原因。博主在给视频配乐时,习惯性地在音乐网站里直接下载使用,根本没有想过一个几十秒的音乐也会需要授权的,毕竟创作者也是花了很多时间精力去完成音乐作品。一首歌其实包含了很多个权,有发表权,著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等。除此之外还有表明表演者身份权,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现场直播权,首次固定权,许可电视台播放权,转播权等多项权利。

 

如果做视频发布的话,需要拿到词曲著作权和录音制作者权。如何拿到这两项权利呢?第一种,是找到音乐家本人或者他所属的唱片公司,获得直接的授权。第二种,找到中间商,简单来说就是购买这个音乐版权的曲库,但存在授权不完全的情况,即便用了曲库的音乐,也要睁大眼睛请律师去好好审核他们的授权材料,不然还是会有风险。

 

短视频依旧还是一个很新的行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肯定会有各种问题,比如现在的曲库里头就没有针对短视频BGM的定价,需要整首歌曲授权,一个up主的这个视频的音乐成本也许会比一个大品牌的一个PVC的成本还高,这些可能都是目前还有待在进步的一些不合理的地方。版权购买应建立在一个合理的收费机制和透明的规则上,这样才能提高整个行业的版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