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被终止如何申请退费-诺正集团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实践中,经常有很多权利人忘记及时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失效,但在期限后又想起缴纳了,此时权利人已经不想要该专利了,专利年费缴纳如何退款呢?专利退费如何办理呢?

专利权被终止如何申请退费-诺正集团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首先,应书面提出退款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如专利局开出的费用收据复印件或者汇款凭证。提供的汇款凭证必须是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经出具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然后,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表格背面有说明和注意事项。退款请求应当注明申请号(或专利号) 和要求退款的款项的信息(如票据号、费用金额等) 及收款人信息。当事人要求通过邮局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当事人要求通过银行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最后,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的,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

 

以上是关于纸质申请退款的手续,如果是电子申请,使用网上缴费系统成功支付后,不能撤销此笔支付,因为一旦支付成功,网上缴纳专利费用的手续就已全部完成。若发现属于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多缴、错缴、重缴范畴的,还是按照上述方法,自缴费日起3 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